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万元) | 利息(万元,暂计至2019年11月20日) | 保证人名称 | 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 涉诉情况 |
深圳粤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 | 14.76 | 深圳紫光名苑投资有限公司、张志福 |
1、深圳市福田区星河明居星逸轩2704,140.42平方米 2、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紫光名苑塔楼31D,304.80平方米 3、深圳粤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3000万元存单质押担保(已扣划还款) |
已诉 |
深圳粤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18.73 | |||
东莞粤通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 500 | 18.62 | |||
东莞市花园商贸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18.73 | |||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654.4 | 深圳粤通集团有限公司、张志福 |
1、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108号花园商贸广场首层88号铺,582.84平方米。 2、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108号花园商贸广场二层整层,7345.00平方米 3、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108号花园商贸广场三层整层,7505.00平方米 4、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108号花园商贸广场四层整层,7413.00平方米 5、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108号花园商贸广场地下一层停车场,7800.00平方米 6、东莞市花园商贸广场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追加江西粵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已诉 |
抵押物1:深圳市福田区星河明居星逸轩2704房(合计面积140.42㎡)。
抵押物为深圳市住宅,位于深圳市中心区域福田区,附近有益田村、皇庭世纪、绿景蓝湾半岛等住宅小区,生活氛围比较浓厚。距离深圳火车站约22分钟车程。
抵押物2: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紫光名苑塔楼31D房(合计面积304.80㎡)。
抵押物为深圳市住宅,位于深圳市中心区域福田区,附近有益田村、皇庭世纪、绿景蓝湾半岛等住宅小区,生活氛围比较浓厚。距离深圳火车站约22分钟车程。
抵押物3: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108号花园商贸广场首层88号铺、地下一层、二至四层(合计面积30,645.84㎡)。
抵押物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该区域为居民区,人流量较大,交通便捷;
抵押物为东莞市老城区大型商业物业,停车位充足。
抵押物均位于市中心,交通便捷,两宗住宅流通性高,有投资潜力。
2. 主债务人股权100%质押
东莞花园商贸广场持有人东莞市花园商贸广场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3.法律状态清晰
法院已判决我司对抵押物有优先权,目前已进入执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