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万元) | 利息(万元,暂计至2022年3月20日) | 保证人基本情况 | 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 涉诉情况 |
广东鼎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5,917 | 28,206 |
湛江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方鼎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陈观武 黄秋梅 |
1、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16号鼎盛广场1、2、8号楼商铺合计46套,面积2,0634.48㎡。 2、湛江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秋梅持有广东鼎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3、鼎盛广场商铺租赁合同应收租金款。 |
已裁决,申请执行中 |
抵押物:
1、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16号鼎盛广场1、2、8号楼商铺合计46套,面积2,0634.48㎡。
2、湛江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秋梅持有广东鼎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1、抵押物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抵押物鼎盛广场为大型商业综合体(抵押物1-4层,5层无房产证,整栋),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中心位置,周围人群密集,商业氛围浓厚,商场的品牌引进好,客流量大,认可度高,是当地目前最好的商业综合体之一。
2、稳定的大额租金收入
鼎盛广场商铺租赁合同应收租金款质押,商场年租金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
3、主债务人股权100%质押
主债务人广东鼎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湛江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黄秋梅持有广东鼎盛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4、担保人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担保人湛江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方鼎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处于经营状态;陈观武、黄秋梅为自然人,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