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本次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居民,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我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中介机构等关联人员以及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意向或任何疑问、异议请于该期限内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梁女士,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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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83540475。
请投资者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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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产编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余额 |
担保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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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A202202005-PA202202019 |
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7,575,56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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