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粤财公司”)与广州启明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启明灯运营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粤财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启明灯运营公司。粤财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若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启明灯运营公司作为公告清单所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启明灯运营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启明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以供参考,贷款本金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裁判文书等相关文件、法律文书所载为准,相应利息依法计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实际档案资料所载为准。
联系方式:(020) 87066742 刘小姐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3004
序号 |
借款人 |
贷款本金余额 |
担保人/相关义务人 |
裁判文书号 |
1 |
深圳市金恒业建设有限公司 |
1,949.99 |
肖小东、肖小兵、深圳市安普睿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2021)粤0303民初27453号、(2022)粤03民终24292号 |